Saturday, September 16, 2017

谈谈共产主义(v1.0)




一、 给共产主义作个简明定义


请允许我和您聊聊共产主义。

什么是共产主义?说起来好笑,虽然从小就接受共产主义教育,但我却一直不知道共产主义明确、权威的定义是什么,出自哪里。尽管如此,我想这个话题仍然是可以聊下去的,如果您不介意,就让我们从参考维基百科的共产主义词条开始吧。

1.1 维基百科共产主义字条(摘选)-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B1%E4%BA%A7%E4%B8%BB%E4%B9%89


共产主义(英语:communism;拉丁语:communismus),是一种共享经济结合集体主义的政治思想,主张消灭私有产权,并建立一个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进行集体生产),而且主张一种没有阶级制度、没有国家和政府的社会。

在此一体系下,土地和资本财产为人民共同所有。

其主张劳动的差别并不会导致占有和消费的任何不平等,并反对任何特权。

在科学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以及其各流派)的理论中,它在发展上分三个阶段,

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即没收私有制财产为国有化并为公有制社会的起步铺垫基础;

中期阶段是公有制社会战胜私有制世界的阶段,由于公有制社会体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优势,能够极大地吸引了私有制社会里的广大中下层人民,使得公有制社会能够在私有制世界的包围圈里得到蔓延与扩展,并不断的突破、战胜私有制世界后,最终公有制世界完全代替私有制世界;

高级阶段是在公有制社会更加稳定、成熟的基础上开始步入自由发展的阶段,即迈入自由世界的阶段,当公有制世界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后,自由世界形成雏形,也就是世界上不再有阶级、国家和政府,政府的职能几乎被消耗到社会的各领域里。通常所说的共产主义,指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也就是共产主义的自由世界。

1.2 共产主义、理想共产主义、准共产主义

本段试图简明定义这三个名词。

在我看来,最基本论证的缺乏让共产主义学说至今都不能算是科学的社会“理论”。就我所读到的,关于它的文字,几乎无一不是空泛抽象描述性的,模糊而远非明确的,上下文间欠缺基本逻辑关联的。它是不可论证的吗?对这样一个没有明确的概念体系和严谨的逻辑推演的事物,作学术性的探讨是困难的,人们既无从推证它,也很难批驳它。

由于概念的模糊与不确定将使讨论变得似是而非、造成歧义与迷失,因此,为了使讨论有一个明确有效的基础,我认为概念之较枝节的部分,和过于空泛难于明确的部分,是可以去除和忽略的。我试图在不改变其原本内涵的前提下,给共产主义作一个简明的定义。我认为,共产主义最基础、最核心的特征是公有制,共产主义的其它特征都是为配合此核心特征而产生,或是此特征的装饰与点缀。有鉴于此,本文将实行公有制的社会制度统称为广义共产主义(制度),简称共产主义。这个定义囊括了上面维基百科词条中共产主义发展的三个阶段,这个定义也涵盖了由其它类型的社会制度切入公有制后而达成的社会。特别强调一下,本文中的共产主义包涵了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形式或形态之一。

我本人认为这个简明的定义与人们传统认识中的(广义上的)共产主义在内涵与外延上是相同的,可以作为本文讨论之基础而不会沦为自说自话。

关于公有制再作一些说明。在本文中,公有制指社会中的公有成分(相对私有成分)居于绝对主体地位、绝对强势地位与绝对控制地位的大公有经济体系或经济制度。

关于公有制中公有对象的理解。

尽管,通常,公有的对象是指生产资料。但我认为,当谈及公有对象时,如果刻意区分生产资料与非生产资料,只强调生产资料的公有而淡化或隐略非生产资料的公有(可能有某种动机的需要),客观上是缺乏合理性的,也与事实相悖。理由如下:

首先,马论中已明确的生产资料涵盖的范围是如此之广,从所有自然资源(含土地)、房屋(厂房工具)、资本、原材料、直到人力等等等等,已经涵盖了几乎所有重要的资源与财富;
其次,生产资料决定着生活资料,几乎所有生活资料都是使用生产资料生产的结果。因此,生产资料的公有,势必导致生活资料的公有。
第三,无从严格分辨生产资料和非生产资料(如生活资料),几乎所有(通常认为的)生活资料,甚至垃圾,都可以作为生产资料或再生产资料。
第四,经济学上尚没有关于生产资料的统一的定义(见维基百科“生产资料”词条)。所以,生产资料的判定在现实中将由话语权的掌握者决定。

基于以上的原因,我认为,(被)公有的对象绝不只是所谓生产资料,实质上公有的对象就是无类别限定的社会资源和财富,甚至还可能包括人在内;公有制并非只是生产资料的公有质,公有制实质上就是资源与财富的公有制,是社会资源与社会财富的超级集中化。

接下来,作第二个简明定义。本文将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极大丰富,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阶段,称为理想共产主义(阶段)。它等同于传统说法中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也就是说,本文中的理想共产主义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

理想共产主义至少曾是许多人心中的最高理想。不过,这个“完美”的共产主义自由世界,可能不会成为现实;假如,理想共产主义不可能变为现实存在,那么共产主义就只能长期地、永远地以其它面目,其它形态来现实地呈现了。

多国、多次的历史尝试与历史事实表明了,如果实施彻底的共产或绝对的公有化,社会很快便会无法维持,出现巨大人为灾难,濒于毁灭的边缘。传统观念认为这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不足以支持理想共产主义所致(关于理想共产主义现实性可能性的探讨,本文不打算立即展开,而是放在了第五部分)。为让社会有存续的活力,让社会中的人能够生存,现实中的共产主义实践,都在坚持公地制为主体的同时,保留着局部的、受到较大限制的不同程度和形式的私有。共产主义理论的不明确与缺乏自证使实践共产主义的社会实体(如各社会主义国家)不得不在现实中穷极手段地百般尝试。不同阶段、不同地域的共产主义实体往往存在不同的特异性。然而,虽然共产主义的现实变体间可能千差万别的,但它们又有着全然一致的共同点:
一、都实行公有制或大公有化模式。
二、都以共产主义作为其为终极目标,或号称以共产主义作为其终极目标。
三、(至少口头上或名义上)禀持共产主义理论确定无疑的正确性。

第一个共同点是最基本的。

第三个简明定义。本文将具有以上共同点的社会实践形态统称为准共产主义(社会)。准共产主义大致上对应着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但它的外延可能要更广,它不仅包括历史上、现存中的社会主义,也包括未来可能产生的,有其它称谓的具有上面共同点的共产主义现实变体。准共产主义是相对于理想共产主义而言的。在本文中,从外延上讲,共产主义=理想共产主义+准共产主义。

现实中的准共产主义与传说中的理想共产主义在公有化程度、生产方式、分配方式,社会组织管理形态等等各方面当然存在着种种差异;但同时,准共产主义与理想共产主义是作为互相依存,无法切割的共生体、孪生体而存在着的:
准共产主义必须以理想共产主义为招牌与灯塔;
理想共产主义天然是准共产主义不成熟的有力理由,也是准共产主义持续试错的永恒而坚固的挡箭牌;
准共产主义实践着理想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公有制,资源的高度集中与社会的高度管制,准共产主义不断地进行探索,不仅为了存续,也是为了尝试将共产主义的诸特征推向更深化、更纯粹程度的可能性。

准共产主义与理想共产主义必须放在一起来探讨,如果只谈其一而回避另一,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讨论的迷失。请允许我强调一下,下文中所有的“共产主义”,如果未加”理想“或“准”前限定词,那么它一定包括了“理想共产主义”与“准共产主义”;同时,本文中的准共产主义,包括了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也主要就是指社会主义。

后面将说明,理想共产主义不具备现实意义(见第五部分),所以,准共产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全部可能的现实。也因此,在现实意义上,共产主义其实就等同于准共产主义,也基本等同于社会主义。

二、若干问题与常识

2.1 第一组小问题:实践v.s.理念


在许多人心目中,理想共产主义(即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是一个伟大、神圣、美好、极值得憧憬的完美人类梦想。

相对于理想共产主义的“完美无缺”,准共产主义(或者说社会主义)却弊端丛生,问题、悲剧、灾难层出不穷。不是对表面现象的反复陈述,而是其内在机理,我不试图例举、纠缠外在现象,本文的目的是探究种种现象背后的内在机理,内在根源。

准共产主义的种种弊端,只是共产主义具体实践的问题?还是共产主义基本理念的必然结果?
是偶然,暂时的?还是系统性的,必然不断反复发生的?
是否只是运作中具体的人或措施之不当造成的?换一批掌权者,换一套班子,换一套搞法、玩法,是否就可以避免?
是否应该“谅解”准共产主义的“不成熟”,保持足够的宽容度,让准共产主义反复试错摸索下去?共产主义(准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有没有一条可能的光明之路?

对许多人而言,理想共产主义的神圣完美,胜过他们梦境中的仙子。人们习惯了远远地憧憬、膜拜它无以言表的容颜与光辉,满足着它百多年来几无细节丰益的空洞词汇与虚泛含混的描述;亿万人生活在共产主义的世界之中,对它深入、系统的探究却少之又少,不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

这种探究也许是迂腐的,这种探究极可能就是在一个遍布自悖的世界里艰难行进。
我有疑问。无限光明美好的理想共产主义,如果只存在于想象中极遥远的地方,那与欺骗幌子及遮羞布又有什么分别呢?一样东西,如果总被心怀叵测,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那么,只是利用者们邪恶吗?还是这样东西自身亦邪恶?

这种怀疑会触怒不少人。即使持中庸立场的人也会认为,共产主义就是个说头,没必要对它较真。共产主义是个说头,是天际的幻像,但也是亿万人身处的现实,它无处不在地包围、淹没着我们。我无法对其视而不见,也不能不对它有所思考。这种思考确实是耗人心智又枯燥乏味的,可能也是颇为迂腐、无聊的。但是,我想走近它,我想揭开它暧昧神秘的面纱,让它显露出真正的模样。这也是把自己从长期的迷惘与痛苦中解脱出来的途径与方式。

我想广泛借鉴,在人们已明了的点滴道理基础上,多运用一点逻辑,多做一点思考,多做一点挖掘,多做一点贯通与整合。没有很深奥的东西要说;如果这篇文字,能够把涉及到的一部分事情说清楚,那真的就心满意足了。

2.2 第二组小问题

以下问题仍然是不具答案的:

I-宣布有产者有罪并施以暴力剥夺和侵害,这种行为有无终止条件?能否保证尚无罪的人不成为下一批有罪者与受害者?

II- 人有没有权力选择做一个有产者?

III- 何种方式对人的生存、生活更有利,让人有(明确的)所有,还是让人无(明确的)所有?那一种更具有天道与效率的自然性、合理性?

IV- 人的私欲可否消除?维护公平、公正的责任,应由具独立自主权的大众共同承担,还是应交付一个把大众变成附庸,自诩没有私欲,无可制衡的组织?

V- 有没有一种未来的美好生活,有权利以无数代,无数人的窘迫、不幸、苦难,受役使、受摧残为代价?

2.3 几个基本常识

我认为,以下常识,是现代人类社会不言而喻的真理。借用自然科学的术语,我称它们为现代人类社会的公理。

公理一:人有充分自由地拥有、支配财、物的权利和需要。

这是人生存、生活的自然要求;对财、物拥有的自由、自主程度,不必处处依赖固定外在因素的程度,达成拥有的选择余地,决定着人更广泛意义上的自由与自主。

私有是个人与家庭(本文不讨论共产主义将消灭或取消家庭的说法)天然而神圣的权力。

公理二:于利害相关的事务,人有自由自愿的选择权。

这是人趋利避害的自然要求。自由即是有选择,人的自由程度,极大程度上在于人选择权的广泛程度与充分程度。

无视人的自愿自主,剥夺人的选择权,以暴力强制推行,以欺骗恐怖维持的东西,即使粉饰得再美好,也一定是邪恶。

公理三:好的(追求平等、公正、自由、非奴役)社会制度是以人为本的,服务于人的,是顺应人性的,而不是相反。

任何所谓的生产关系,或社会生产模式,社会组织模式,制度模式,无论号称多么优越,如果它事实上把大众作为工具来役使,并对人实施普遍的极大规模的掠夺、摧残和侵犯时,那么,它配得上的,不是被谴责,而是立即毁灭。

2.4 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

以下共产主义(包括准共产主义,自然也包括社会主义,以后不再作类似强调)的基本特征是比较显而易见的:

I-重视、强调虚泛的集体,忽视(每个)具体的个体。
II- “公有”神圣不可侵犯;民众的私有财产不受保护或得不到明确充分的保护,每个人的拥有都不可靠。
III- 对社会资源与社会财富,对社会权力与社会活动(包括不限于生产活动)实施超级集中、超级垄断、超级控制。

共产主义通过过度公有化或极端公有化实现了社会资源与社会财富极大程度的集中、垄断与控制;分布于民众个人与家庭的资源与财富极其有限。民众没有重要资源的所有权,特别是没有土地的所有权。

共产主义决定着或极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分配;通过计划经济等等手段,宏观上控制着财富和资源的流动与使用;对财富和资源的高度垄断达成了对人生活命脉的控制;维持对财富和资源的超级垄断客观要求共产主义操盘者必须严格控制人的生活、生产,控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客观上达成对社会权力与社会活动的超级垄断与控制。对社会财富的垄断与对社会权力的垄断互为倚赖,必然同时发生。

IV- 共产主义是社会全局、全方位的极端一元化。
共产主义在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社会权力与社会参与等方面都有强烈的一元化特征。

V- 共产主义与公有制是以公共之名实施的全体性的强制与强迫。

共产主义不是建立于双方自愿的契约制度。共产主义从最根本的制度层面上否定人个体的自主、自由、自愿。它是以自命的正确强加于人,自诩“好”到每个人非接受它不可的制度。

维持对整个社会的强制与强迫需要庞大的暴力机关与社会成本,造成巨大的社会损耗。

三、共产主义与人

在这一部分,我想先尝试探讨:

3.1公有制能否利民惠民?

我认为,人类社会的所有(制)归根结底是人的所有(制),关键在于为何人所有;所有权或支配权归根结底要落实到具体的人才有意义,关键是在怎样的范围内落实,以何种方案落实。

不可否认,人类社会存在公共利益,适当场合,适当程度的公有化是有利于民众的。 那么,公有化的程度与其利民惠民的程度,是不是成正比的?公有制这种极端的公有化形式,是不是能产生一种极大的利民惠民的效果呢?

公有,是对物的所有权(暂)末落实的虚置化。公有制,通过极端过度的公有化,将普罗大众明确而具体的私人所有权替换为了虚置的、不明确的、未落实的所有权。公有制是以对来源于民众的资源与财富实施庞大挪移后达成的。

公有制应该是显著利于生产力发展,利于社会财富增益的;公有制应该是更利于实现公平公正的;公有制应该是更利民惠民的。如果这三点中任何一点不成立,那么公有制(及其财富大挪移)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合理性。本文在后面的4.2节中将有对第一点的展开讨论,在4.1节中有对第二点的讨论。本节关注第三点。

要切实地利民惠民,服务大众,那么,
公有财产不应脱离民众,应有计划地以一定比例向民众回流或回馈(民众薪酬性质的所得不在此列);
公有财产不应不回流,不回馈,或只象征性地回流,回馈;
公有财产不应私下被落实为特殊群体所有、所享,不应由少数人的意愿决定其用途,由少数人任意支配;
公有财产不应成为横征暴敛,苛索民众的工具;
应通过明确而具体的制度来保证公有财产为民众所有,为民众所享,并使之切实地得到落实;
应有可靠的机制保证公众对公有财产支配、使用的话语权、监督权、决定权。

众所周知,在所有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现实世界中,上述应该发生的都未发生,而不应该发生的则全都发生了。公有制是否理论上仍存在利民惠民的可能性?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
I. 共产主义和公有制是以彻底消灭私有产权为使命的。其极端、过度的公有化使公有成分与私有成分处于此消彼长,完全敌对冲突的异常状态。稳定而规律的回流与回馈一旦成为现实与义务,民众出于自身的利益必然要求更高的回馈比例,满足民众第一步的合理要求就要满足民众进一步的合理要求,这是一旦开放就难以遏止的潮流,民众的次第要求将几乎永远合理,因为公有财产本来就是来自民众,也应该属于民众的,那将使公有成分一步步萎缩到只维持必要比例的程度,结果就是公有制的瓦解和死亡。所以,公权力不会让民众的合理要求有实现的开始,把回馈比例维持在0附近,不承担任何回流、回馈与分享的义务,是共产主义维续下去的必要和必然的选择。
II.基于同样的原因,共产主义无法将任何利民惠民措施明确化、具体化、制度化,去人为操纵化。这些做法无一不是赋予民众抵御随意公有化的犀利武器,树立、肯定、强化民众的权利意识,对共产主义而言都是自毁自杀行为。
III. 民众既然在财富被公有时没有选择权和话语权,那么,对公有后的财富,他们就更谈不上话语权和决定权。
III.共产主义不能给民众政治权利,社会权利,给民众自身事务的决定权,允许民众自主自愿地作出选择与决定,于共产主义而言同样是自杀。

共产主义和公有制不是为广大民众谋幸福的,因为,失去权利依托的幸福是不存在的。利民惠民,在保障民众应有权利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民众的选择权,自主权,社会决策权,和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权。如果民众之权已丧失,那么民众之利便随时可以被剥夺,民众之惠随时可以被取消,再动听的利民惠民言辞,也只是镜花水月,愚弄欺骗

共产主义,因其公有制--极端的公有化,决定了它没有任何利民因子,决定了它与民争利的宿命。共产主义并非全意全意为民众谋利益,而是全心全意谋民众的利益。公有制下的公有资源与财富,已与广大民众绝缘,不仅不为民所有,不为民所享,还沦为压榨与盘剥的工具,让民众的生存和生活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

共产主义唯一可能的利民惠民之路,只能是它的自我瓦解毁灭之路。


3.2 共产主义的公有制是史无前例的大掠夺。


与散富于民完全相反,公有制对所有权的虚置、挪移实质就是敛富于民的极大掠夺。

公有制的掠夺是扫荡式的,极深入的。在共产主义势力所及之下,几乎没有人可以在这大掠夺中幸免;人的几乎全部生活、生产因素、生命因素,都要被这大掠夺所席卷。

共产主义不明确认可任何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性,即使是劳动所得,即使是分配所得,也不能成为安全可靠的私人财产。对民众财产的公有化与掠夺,在任何时间,对任何人,都可以以“合法”的面目一次又一次地暴力发生。公有制的掠夺是无休止的。

共产主义,以公共、集体之名湮灭了人的个体权益,给有史以来最恢弘的掠夺披上了合法与正义的外衣。抢劫与掠夺从未这样处处堂而皇之地进行,作为光荣使命的途径;被抢劫、被掠夺者反而罪有应得,并受到唾弃。这无底线的强盗制度,使人类前所未有地在保卫自我时如此狼狈、猥琐、无助、绝望。

任何暴虐无道的专制君主都未曾如此广泛、无度、肆虐地侵犯过它的人民。

3.3 共产主义剥夺了人们基本生存方式与生活方式的诸多选择权。

共产主义不是一种契约制度,它不是也不可能基于自愿,它必须基于全局的强迫、强制。它不经论证,但正确性不容质疑,不容讨论、辩论,它要求社会全体无条件地一致认可、遵循权力解释下的“正路”设计,服从它的种种规划,在方方面面取得它的许可。作为个体的人没有机会自由选择,没有权利说不,否则就是违法、犯罪。共产主义对人自由选择权的剥夺是普遍而广泛的,首先受到影响的,就是人们基本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相关的种种选择权。

人有作于已有利的选择,趋利避害的权利。自由,即是有选择。利于人生存、生活的社会,一定是多样生态,让人有更多选择余地的社会;单一生态,没有选择,或选择匮乏的社会一定是不利于人生存、生活的社会。

人各有所愿、所能、所长,这自然地与社会分工和劳动形式的多样性相适应着。劳动,不是一个狭隘概念,劳动,不是只有体力形式,管理、投资、科学、文化、艺术、学术、等等等等,都是为人类文明奉献重要价值的劳动形式,它们的从事者,都是无可置疑的劳动者。

当没有共产主义的强制与强迫时,人们是可以这样生活的:

自由地开创、经营自已的产业,实现个人价值,追求个人幸福,没有公有系统的挤压与欺凌,没有公权力无处不在、无处不伸、无人不涉的层层干涉、管制、控制、盘剥与勒索;

多样化而非一支独大的经济为社会提供着更丰富的产品来源,经济体之间的自由竞争让消费者受益,让优秀的生产者、管理者脱颖而出,令社会富有活力;私营企业的蓬勃为众多人提供着工作、生活的机会;人们可以在众多雇主中作出选择,不必屈从唯一(同一体系)的雇主,任其无限度地盘剥和虐待也只能无奈地忍受;更多的工作机会意味着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更好的生活条件,更多的生存空间、上升空间;

人们都有机会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种植作物、树木,养殖禽、畜、鱼,为自己,为他人提供食物,提供资源。食物和资源来源渠道的多样性,为它们的充裕、安全、优质提供了更多保证,人们不必对某一特别的来源形成过度依赖;

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购买房屋还是自建房屋;人们的房屋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人们能自由地选择居住的环境。在享有居住的充分选择时,人们就有了更多远离豆腐渣工程和种种安全隐患的机会;

人们能自由地流动、迁徙,选择他们喜欢的,他们心中宜居的地方;他们能自由地不受限制地离开给他们带来困境或生存危机的地方;

人们可以自由地提供,自由地选择真善、真知、真质的教育,不受虚假、肮脏、败坏的洗脑体系的荼毒、勒索;

文学艺术的工作者们,摆脱了公权力的豢养,他们不再反复制造背离人性,缺乏人文关怀,脱离民众真实生活和现实真相的垃圾、糟粕,他们不用再把唱赞歌和粉饰假相作为他们最大的使命;
。。。

共产主义把上述一切都变成了幻想。它控制了人们生存、生活的命脉,侵入到人们生活的最深处,渗透至社会的所有空间,扼杀了人们生存、生活的种种基本选择权。

3.4 共产主义摧残了人们自我发展、自我保障的能力

私有权是自我保障、自我救济,自我发展,实现人生愿望的基石,也是人应对生存危机的重要屏障。
人不能丢掉人自我拯救的能力。

公有制使民间财富、资源极为贫乏。为了生存,人们不得不直接或间接地为公权力效力,极大地依赖着公权力的分配和赐予,他们的自我保障能力、自我救助能力前所未有地虚弱;公权力对资源、财富的极端垄断,对社会的极致控制也使人们发展上升的渠道极其单一,卖身为公权力系统比较高级的成员,几乎是富裕与成功的唯一道路。

生存空间,发展空间的窄狭、逼仄,生活的窘迫、艰辛、疲于奔命使得人们在救助他人上极为力不从心;人们甚至要激烈地竞争民间残存资源,彼此间敌对、冷酷;当人们不得不以领取恶的赏赐来改善、提高自身生活时,他们也不由自主地成为恶的一部分。共产主义是一个充满了生存危机的社会,生活、发展空间极为狭窄的社会,人际间温暖互助贫乏的社会,一个恶无处不在,人与人互害的社会。
生存、生活方式选择权,信息获取权与透明知情权的缺乏,使人们在各种自然灾难,人为灾难发生时,难以趋利避害,难以自救、互救,他们的生命极为脆弱。

共产主义从政策到日常作为都表现出对(个)人权利和生命出于本性的忽视,共产主义不在意人的苦难。

共产主义极容易发生惨烈的大灾难。灾难起因可能是自然的,或人为的,系统性的,或政策性的。灾难必然暴露被遮掩的共产主义的种种反人类罪恶。共产主义不能避免或减少灾难发生,它能做的是全力封锁灾难真相,将灾难变为作秀的舞台。

1959~1961 (或1958~1961)大饥荒,1976及2008大地震,是共产主义灾难的几个实例。

3.5 共产主义践踏、剥夺了人们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本节是对上两节的进一步展开。

合法化、无底线的强盗制度需要无处不在的强奸思维相配合,需要无时不往,无所不至的强迫、强制、控制、管制来保障。

社会范围的扫荡式掠夺需要对整个社会实施最小粒度的无遗漏的严密控制,它们应该是互为因果的。

与虚置的公有对私有侵犯相同时,共产主义以抽象、虚泛的代表公共、集体的名义屏蔽、碾压着个体权利,所谓的公(共)权利(力)在每一个场合都凌驾于具体人的权利之上,公权力事实上成为广大公众权利的践踏者,使人类社会,成了不讲人权,只讲公权的公类社会。

自由是建立在对基本权力的充分拥有之上的。
自由、自主只能建立在对基本权力的充分拥有之上。

共产主义的广大民众,名为社会的主人,事实上则匍匐于地,与现代人应有的广泛的自由权利无缘。在绝大多数场合,他们都必须屈从于公权力的安排与管制,处处受胁迫、被摆布、被决定;个人意愿与群体选择,于他们而言,是一种奢望。

他们个人生活领域的自主权是残缺的,他们被剥夺了诸多生存方式、生活方式的选择权。

个人生活领域的自主权尽管不完整,毕竟还有一定的残留。而在公共领域、社会领域,普通民众则几乎没有任何意义上的自主权。普通民众被剥夺了选择、选举权;在公共事务、社会事务当中,他们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决策权,没有参与权(象征性的、表演性的除外),没有话语权,没有知情权,即使他们是该事务最直接的利害相关方。公权力的声音处处回响,民众却没有途径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身意愿,诉说不公、被掠夺、被欺凌、被伤害;人们也难于听到彼此真正的声音。共产主义的政治权力格局是绝对一元化的,公权力之外政治参与的可能被完全杜绝了,独立于公权力的社会团体和组织没有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公权力自命为公众完全永远的代表者,自我授權,独断乾纲,肆意妄为;它自充所有民众的唇舌,踢开公众,代替民众表达一切。他们不只是滥用权力,他们不只是背叛人民,他们不只是肆意欺侮愚弄民众,他們不只是殘暴,他们不只是视民众如草芥

保护人的生命,人的自由,人的各项权利,就必须保护人的私有财产权。约翰·洛克说,“生命、财产、自由是天赋人权,三者密不可分”。被掠夺的财产,被剥夺的自由,被戕害的生命之间的距离微乎其微。私有财产权的丧失或残缺使民众失去了对公权力的独立性,失去了与公权力博弈、抗衡的后盾,他们的权利链条于是就分崩离析了,他们应有的各种自由和权利,人身自由,居住自由,迁徙自由,谋生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学术自由,各项社会权力与政治权力,也都瓦解无存,他们只能沦为公权力的附庸、工具与苦役,完全受制于公权力,任之摆布,任之宰割。
(帕特里克·亨利说:不自由,勿宁死;裴多菲·山多尔说: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3.6 禁锢思想,钳制言论是共产主义与生俱来的天性

本节对共产主义下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的境况作专门的探讨。

有思想,能思考使人成其为人,而不是禽兽。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倚赖于不断诞生新思想。没有思想自由,社会不会有活力,不会有创新和变革。

甘地说:“你能用铁链绑住我,能折磨我,甚至能摧毁我的身体,但你永远休想禁锢我的思想”。甘地是幸运的,他未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世界

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不仅在经济上极端公有化,在社会权力、政治权力格局上绝对一元化,它在思想与意识形态上也严格地一元化。共产主义是权力与意识形态极紧密捆绑的制度模式,同时是一个要求全局高度一致的社会规划,它在思想与意识形态上的强烈排它性,不亚于任何极端的宗教。可以说,共产主义本身就是政教合一的制度,它许可的排它性的唯一“正路”是共产主义塈社会主义道路,它真实许可的唯一教义是不容置疑的“共产主义理论“。

事实上,“共产主义理论”建于未明确定义的若干概念之上,从未经严谨论证;对公权力系统来说,共产主义预设的伟大光明正确无须论证,因为共产主义的评断权与解释权完完全全属于公权力,也只属于包办一切的公权力;就一国范围而言,它的”共产理论”是马论与之特色实践的杂交物,其内涵与外延,具体解释,在不同的时期不断地变化、更改、迁移着,甚至是前后抵触的,对公权力来说,它们也总是“正确的”;即使百般探索、尝试之后,还是无法稍作完善,还是难以自圆其说,“共产理论”仍然要不容置疑地被全社会奉为圭臬。

共产主义与多元化思想,多元化文化天生不相容。人的思想原本是千差万别的。人有多样的个人意愿,多样的个人志趣,多样的自我意识,人有自由意识,权利意识,真相意识,以及其它种种人性意识,它们是上天赋予人的对抗外来强迫意志的力量。对共产主义来说,这些都是危险因素,必须加以审查、压制、禁锢、改造、扼杀、消灭,不能让它们蓬勃壮大,不能让它们星火燎原。人的头脑会不断地产生这些人性因素,共产主义无法一劳永逸,它唯有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发起运动,反复发动斗争,通过一次次地清理这些在它而言的思想杂质,一次次地整肃、改造、镇压、清洗异己分子,来确保思想大环境,社会大环境保持在公权力认为非常安全可控的程度。

共产主义对思想、言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控制必然是极为严格的。不逢迎、不配合公权力的思想言论难有发表的空间,对共产主义与公权力学术上的讨论与质疑会被定性为反动,基于人性的表达会成为异端、邪说,发出异议声音会成为犯罪。

为从源头上维护意识形态的一元化,为了改造、摆布人的思想,共产主义会无所不用其极。教育、宣传、媒体、书刊杂志等等,凡是有思想影响力,信息传播力的机构,都会置于它控制之下,民众的娱乐空间,它也会一手操纵,民众生如提线木偶。

共产主义不可能有真正的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学术自由、新闻媒介自由、司法独立与公正,这些全都是共产主义的挑战者,颠覆者。

共产主义对人的约束不只是不能做什么,共产主义几乎在规定着人们只能做什么,做哪些,只能以何种方式去做。共产主义规定公与私,规定有与无;规定黑与白,美与丑;规定真与假,是与非,鹿与马;规定罪与罚,生与死。以公共之名,真理之名,崇高之名,可以无所不可为,无往而不利。

共产主义造就了数目庞大的奴化群体--共产奴族。他们被蒙蔽了视线,封锁了视野,安于囚笼般的生活;他们对为奴为猪为鹰为犬习以为常,仿佛人天生就该如此;他们营营役役,自觉或不自觉地配合着布满假相的世界;他们忘记了人的神圣权利,对权力的恩赐感恩待德;他们淡漠了美德,品格低下,功利、市侩,唯利是图,不知高尚;他们没有自我尊严,不知高贵为何物;他们缺乏被尊重,也不习惯去尊重;他们缺乏逻辑素养,思维错乱;他们习惯了卑躬曲膝,将为昂然站立奋争的人视作异类;他们将没有底线不择手段的专制暴君奉为神祇,将专制性格也烙在了自已的身上:不反思,不认错,不忏悔;他们抛却了良知,纵恶,助恶,甚至亲身行恶,与魔鬼为伍同行。

“懦弱久了,认为坚强是种病;囚笼久了,认为自由是种病;沉默久了,认为呐喊是种病;跪地久了,认为站立是种病;奴役久了,认为抗争是种病;谎言久了,认为真相是种病;冷漠久了,认为关爱是种病;麻木久了,认为清醒是种病;残忍久了,认为善良是种病。“
(注:此引号中内容来自秋语图说)

他们是被阉割了权利、自由、思维、思想的人;一个人,没了作回健全人的渴望,也就没有了血性和勇气,人的血性和勇气,首先是捍卫自我权利的血性和勇气;公权力一次次把他们变得残缺,他们不愤怒,公权力让他们事实上成为世间最低等最贱格的人,他们也不愤怒,他们的怒火是专为指出事实的人准备的;他们不知道成为健全正常的现代人是任何自强与强大的先决条件,当难以与正常人竞争并赢得自尊时,他们便把公权力的脸面当作了自我尊严。

你身受着的巨大耻辱,你意识到了吗?难道持续失败,受辱,被奴役,直至逐渐被淘汰就是这个族群的宿命吗?


四、共产主义与现代文明

4.1 共产主义是贫富差距极度悬殊的社会


我认为,任何社会都无法完全消除不平等和不公正,从而都无法完全消除贫富差距。社会的贫富差距程度决定于社会剥削与社会掠夺的程度,取决于它们发生的广度、深度,受限度与定向度这几个因素。

如果说分配与得失的不公正就是马论所说的剥削,那么私有制存在这种剥削。私有制的剥削发生于个体与个体之间,是高发散,高流动性的;私有制下的自由市场宏观上平衡着财富资源的社会分布,明确的市场规则,权力的契约关系,客观上是对贫富差距扩大的有力限制、约束和舒缓;成熟的私有制是高度法治化的,个人财产权之神圣不可侵犯,在法律中得到最明确、最充分的保障,不存在某些人或组织,高居于法上,或将法变成股掌间的玩物,不受约束,没有制衡,能公然侵犯、随意支配他人的财富;明目张胆的掠夺即使偶有发生,也难逃严厉的制裁,肆无忌惮的大范围掠夺在私有制社会是无法持续的。

共产主义不能消除剥削,它的剥削尤甚。权力由极少数人垄断,没有双方自愿的契约约束,公众意志一直被强奸,这种情况下毫无平等公正可言。平等和公正,只会在公众普遍地获得充分的权利、自主时,方有可能接近。

共产主义聚敛财富的手段不只是剥削,更是掠夺。剥削毕竟太慢,约束太多。共产主义的掠夺能以合法名义堂皇进行,除策略考虑外几乎不受制约;它以扫荡的形式席卷整个社会,深入而彻底;受惠者只是极少数人,受损者则是广大民众,其所聚敛的财富转移方向高度明确而少发散。这样的掠夺决定了共产主义资源、财富的集中程度、垄断程度,所造成的社会贫富悬殊程度,是私有制根本无法企及的。

作为一个极高效的掠夺机器与吸血巨兽,共产主义不会带来共同富裕,亿万民脂民膏成就的只是极少数人的富甲天下,它更无法极大满足民众需要,它只能满足了极少数人的穷奢极欲。

号称消除贫富差距的共产主义,制造着最悬殊的贫富差距;号称消灭剥削的共产主义,维持着远超剥削的掠夺;以消灭压迫已任的共产主义,亲自垄断着最大规模的压迫与奴役。

任何所有制都是人的所有制,最合理的共享恰恰是人各有其所(私)有的分享。世上没有公有制,所谓的公有制不过是最贪婪、最肮脏、最丑陋卑劣、最血腥邪恶的变异私有制。

4.2. 共产主义是人类文明的大倒退,大桎梏

不少人认为,共产主义与公有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只不过是臆想之中的必然趋势,马论中所谓的社会化大生产也不过是公有垄断的一个托辞。即使社会化大生产真的(将)成为一种社会必然,公有制的垄断、计划也不是它非选择不可的唯一形式,社会化大生产完全可以是微观上各种规模的私有生产,在市场作用下分工协作而达成的一种宏观效果。

共产主义名义上为了最大多数人,本质上实则只为极少数人服务。维持大掠夺,必须保证严密的社会控制与管制,其所建立的庞大而繁冗的部门、机构,是极少数人的暴力工具,同时是广大民众的枷锁与桎梏,消耗、浪费着巨大的社会财富。

共产主义对民众人身自由的种种限制,对思想、文化、言论的森严禁锢,对人们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层层管制,束缚、扼杀着人最有灵性的元素、堵塞了社会活力的源泉。

一个自由严重缺失,由不健全人群所构成的社会只能是愚昧、落后的社会,欺骗、假相、荒诞充斥的社会,也是各行各业的产出投入比极其低下,创造力、竞争力严重困乏的社会;

如胡适所说,真正伟大强盛的族群,绝不是遍地豕犬之辈所能支撑起来的。这样的人与机制创造不出高质量的物质文明,更妄谈辉煌灿烂的精神文明;

共产体系注定是外强中干的,它没有与外部世界抗衡、争胜负,甚至平等博弈的软硬实力和底气,出让、出卖、贿买在其外交中必然频繁发生,巨大的负担被转嫁给内部民众,令他们的本无尽头的困苦更无终了;

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所谓改革,只是其续命的手段,它百般折腾,一再玩弄新花样,盘剥、压榨,吸血、寄生,掠夺、侵犯的本性却始终不会改变,除非,它归还民众权利,选择自我终结。


4.3. 共产主义构筑的是谎言与欺骗的世界

不少共产主义信仰者、实践者曾怀有极美好的初衷。然而,残酷的是,共产主义却生来是只能掠民侵民的。它会为作秀营造假相,会以小恩小惠收买或麻痹人民,但它无法普遍地利民惠民,如3.1中所述,那即是共产主义的自我瓦解之路。只要不甘心死亡,共产主义就不会停止强奸民意,尊从民众意愿,归还民众选择权,自主权,就不能放弃掠夺、盘剥、压榨和吸血。

那个伟大理想高叫着:“跟我走吧,我给你们至高的幸福,我满足你们全部的愿望和幻想。我的条件只是,交出你们的权利和自由。” 每一个凡夫都会为“至高幸福”一词心旌飘荡,每一个俗子都渴望心中欲望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可是,权利和自由,不是一个人更需要的东西吗?权力和自由,是可与魔鬼交易的东西吗?把命运交到他人手里,能换得幸福如期而来吗?伟大理想,比李尔王的女婿女儿更可信赖吗?
他们自诩高尚无私,他们自称完完全全为了人民,全心全意为着大众。他们说,要是我有一条被子,我会剪下半条给老百姓,要是我有一间房子,我会隔出半间给老百姓,要是我有一分土地,我会划出半分给老百姓。握在他们手中的,不只一条,不只一间,不只一分,他们垄断了几乎全天下的土地、资源、财富,而根本不与民众分享,他们垄断了全部社会(政治)权力,而真正承担的社会义务、社会责任却少得可怜,他们不会归还本属于民众的东西,以为民众服务的名义,为了你好的旗号,他们的抢劫与强奸永不休止,直到地老天荒。

人无恒产的富裕是什么富裕?所谓共同富裕,又究竟是什么人的富裕?
社会资源,社会财富总有限而欲壑难填。所谓按需分配,只可能是按某些人的需要来分配,优先实现某些人的欲望,极大满足某些人无尽的贪婪。以控制需要将广大民众牢牢握于股掌之上,予取予夺,实在是一个极好的方案。
没有什么诈骗比兜售社会理想更高尚高档而又成效巨大的了,这种工具型的理想有以下特点:
I-   规模宏大,裹胁整个社会
II-  空泛含糊抽象,有极大的解释、变化空间
III- 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达成
IV- 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没有详细的实施方案,没有具体的实现步骤,无法对其进行考核与检验。
V- 漫长无尽的实现过程需要主持者掌握永恒的社会权力。

手捧神圣使命,带领千秋万代,万水千山地开拓永恒伟业的带头人,自然就是没有限期,高尚、无私,永远伟大、光荣、正确的领导者。

他们是打着堂皇的旗号,说着动听的言辞,借着人民的名义的诈国者。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是在七彩遮羞布之下肆意掠夺、奴役的社会,这块遮羞布是用无尽的谎言、假相和欺骗编织的。

“xx梦”不也是异曲同工的吗。

4.4. 共产主义只能以极端的专制暴政形式存在




分散的社会财富对应着分散的社会权力;社会财富的超级聚敛必须以社会权力的超级集中与垄断为支撑。

共产主义的公权力集团以公有的主持者和公共的代表者自居,自动僭取了无限期的社会管理权和全部政治权力,杜绝了它自身之外的政治参与可能,剥夺了民众的选择与再选择权,把政治权力作为其独享的不可竞争之物。极端共产专制的形成无可避免。

哈耶克说:“财产不可公有,权力不可私有”。这句话可以作进一步的引申:财产公有必然导致权力私有。

垄断了政治权力的公权力集团不受选择,不受监督,不受限制,不受制约,没有制衡;公权力集团的核心首脑更拥有凌驾一切法律、规则之上的权力和地位;公权力集团事实上就是法律与社会规则的制定者、解释者,执行者、操纵者;法律、明暗规则,社会机关、组织,团体、媒介,共产主义的整个暴力体系,都是因着为公权力集团服务的目的而设计和运行的。

为维持对财富的超级掠夺、聚敛,为维持对权力的极致垄断,公权力集团将社会几无遗漏地置于其森严掌控之下。它管制人的行为、思想,人从生至死的几乎所有生活环节,它操弄媒体、舆论,文化、历史,它扼杀独立的民间团体,禁绝社会任何局部自治的可能。

共产主义建立在强奸意志之上,建立在对民众自由、自愿意识的践踏和自主权利的剥夺之上,它没有平等、协商、共赢的基因,须臾也离不开对广大民众的强迫、强制、强力控制。民众与现代人的广泛权利无缘,也丧失了生存的足够独立性,他们只能仰公权力之鼻息,任由公权力折腾摆布。共产主义根本没有真正(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息容身之地。

共产主义注定是一个与万众为敌的制度。共产主义几乎全部的精力,不仅用在掠夺民众、侵犯民众上,也用在时刻欺骗民众,防范民众,恐吓民众,戕害民众,维持共产专制上。

共产专制确实是极强大又无所不能的。它垄断了社会财富,垄断了政治权力,垄断了真理与是非认定,垄断了真相和资信传播;它控制了人的生存命脉,掌握了最简单、最致命的专制手段;它拥有决定人之一切的权力与能力,决定得与失,顺与逆,荣与辱,计划生,安排死。

权力产生恶,无约束的权力制造无边的罪恶。

人们不能免于匮乏,也无法免于恐惧。

顺之者犬或奴,逆之者囚或亡。奴仆满圈是共产主义的必然景观。共产主义绝不是人类的大解放,而是人类的大奴役,大耻辱

五、 理想共产主义的虚幻性


最伟大”的理想只能造就最惨重的悲剧(杨继绳先生语),不论其未来被如何地渲染美化,一个反人类的制度都没有前途和光明可言。

本节要说明一件事:所谓的”最伟大“理想,根本不具有任何现实可能性。

远方没有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只能以准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的形式存在;理想共产主义不会实现,理想共产主义只是一个自相矛盾,瞎扯蛋的梦呓,它存在的全部意义,就是叵测的妖惑幌子。

”社会财富极大丰富“通常被作为区分准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与理想共产主义的分水岭。试问,极大是多大?什么程度算极大?有人能说得清楚么?这样一个含混的标准,能检验它达成与否,实现与否么?

有人说,有。可支撑“按需分配”的财富丰富程度就是极大丰富。这逻辑上说得通,可是,一个无法支撑的东西又怎么去支撑呢?

我将从多个角度说明,“按需分配“是自我矛盾,不能自洽,无法实现的呓语。

按需分配,是对人需求体系的唯物质化,庸俗化。人的需求体系是层次化的,是涵盖生理、心理、物质等诸多层面的。除了物质需求,人的需求至少还涵盖着:对自愿、自由、自主的要求,对尊严的需要,对爱与被爱的需要,对成功、荣耀的渴望,在文化、艺术、德行、思想等等领域的探索欲,与人交流的需要,理解与被理解的需要,信仰的需要,社会参与的需要,还有性欲、占有欲、控制欲、权力欲等等等等。难道,有了物质需要的丰富和满足,其它种种人的需求就可以忽略,就可以放弃了吗?物质需要的丰富和满足就可以代替或自然实现其它的需要了吗?物质之外的种种人必不可少的需要,也是可以分配的吗?

按需分配,与按欲(望)分配,又有什么分别呢?以需要或欲望作为分配标准,确实极有诱惑力,也实在荒谬可笑。这是一个迎合人的贪婪,迎合人的纵欲倾向的蛊惑,恐怕人类广泛地无度、无止、无克制,无节制的时候,也是社会糜烂,环境崩溃的时候。


一个按需分配不能回避的问题是,需不需要区分合理与不合理的需求?不区分恐怕不行?两个人都有占有全世界的愿望和需要,如何同时满足它们?看来必须要区分,那么又如何界定呢?当对需要(求)制定任何标准的时候,也就是对需求加以限制、限定的时候,这时的按需分配实质上就是控制分配,并极可能成为差别分配,等级分配。


不妨仍然假定,公有制下的按需分配可以实现。实施按需分配需要一个物资调拨系统。可以想见,这个调拨系统将是异常庞大的,系统出入的配送流量是极其巨大的(假定社会人口没有发生重大减少)。当然,未来的科技有可能以某种方式搭建出并实现这个系统。

接下来,我们想象一下,这个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小范围、短时间的故障会影响按需分配的时效性,影响人们的满意度,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停滞或紊乱;中等范围,中等时间的故障即有可能导致局部的社会瘫痪,让许多人面临难以自救互救的生存危机。即使这个系统最终能极其完善且鲁棒(Robust),能克服所有技术缺陷,避免所有人为故障,它仍然无法保证在自然灾害、灾难下也如常运转,或在受损后能迅速地修复。这样的系统如果正式交付,它就是一个巨大灾难的持续制造系统。自然因素,意外人为,主观人为,政策措施都将是灾难无穷无尽的触发器。准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已经就是试运行调试中的灾难系统或子系统,它们制造的众多灾难,只是想想1959-1961年的大饥荒,就足够让人痛心了。


无论物质如何丰富,社会资源,社会产品都有品质高低的差别,高品质的资源与产品总是会成为相对稀缺的资源。对稀缺资源的需求竞争,如金银珠宝、广厦豪宅、佳人尤物等等,在任何时候,都无法同时同等满足,从而,对稀缺资源的分配就要产生差异性,大多数人的需求将被拒绝、被抑制,只有少数人的相同需求才被满足,于是,按需分配只能无可避免地退化为等级分配。


社会资源,社会财富的丰富程度,不只是一个纵向的自相关概念,它更是横向双相关概念对的一个因素。无论社会如何进步发展,社会财富的丰富程度,不论到了多极大的程度,它都永远无法企及人类欲望的膨胀程度

如果要满足人的需要,那么,应该首先满足的,是人之财产,人之权利不可侵犯的需要,是人之自由自主,不被强奸强迫,不处处受制于“公”的需要。

各尽所能,只是把人变成共产的工具,公有的奴役;以穷奢极欲惑人,只是让极少数人得以穷奢极欲。

不存在准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通向理想共产主义的道路,也不存在由其它类型的社会变轨切入理想共产主义的途径。理想共产主义不存在,共产主义只能以准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的面目出现。



六、 收尾,未尽之言


使人:

财产自主权丧失或残缺 ==》生活各方面的自主权丧失或残缺 ==》自由与权利的丧失或残缺 ==》被决定、被支配、被奴役。

这便是简明的共产主义作用链条。

共产主义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它与它繁衍的无数大小谎言,构筑着假相、伪饰、欺骗、愚弄无处不在的世界。

共产主义不会带来共同富裕,不会带来公平正义,不会消灭贫富差距,不会消灭剥削与压迫,不会为民众谋利益、谋幸福,它只会在完全相反的方向上达到极致。

共产主义是不把人当人的制度。它掠夺民众的财富,强奸民众的意愿,钳制民众的思想,扼杀民众的自由,它愚弄民众,恐吓民众,肆意绑架、囚禁民众,肆无忌惮地欺侮、践踏、戕害、荼毒民众。制造谎言、制造罪恶、制造灾难,便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全部功能。

共产主义是一个奴役万众,以万众为敌的制度,这一本质决定了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社会结构是超不稳定的,维稳,延命,是其头等大事。

它似乎无比强大。没有什么不在公权力系统支配之下,没有什么不在公权力系统掌控之下,没有什么不在公权力系统操纵之下;它豢养着不计其数的鹰犬,它正把千千万万的人培育为猪狗;共产邪恶泛滥猖獗,大行其道,正义、愤怒、反抗几近湮灭、消亡。它看上去简直固若磐石,无可撼动。
然而,它又极度脆弱。它既不健全,又不正常;极庞大的暴力机关也无法让它摆脱内心的不安全感,不论它如何穷尽心机,也根除不了人觉悟的可能,连鹰犬和猪狗们,也都是它潜在的敌人;极严密地控制社会的各个角落,让它时刻紧张疲惫而无法放松,它深知最微小的裂隙也可能迅速扩张漫延而引发全局的崩溃。它编织的谎言有多少,它所做的欺骗有多少,它恐惧的真相就有多少;这个与协商、多赢、妥协不相容的,自上而下强奸、强迫、强制一贯以之的系统,内部分歧与争端频以残酷的方式解决,每次都离它的分崩离析更近了一步。

这是有史以来最庞大,最邪恶,最无底线,最无人性的魔鬼。

良知可能长眠不醒,正义可能持续缺席,真相可能一次次地被掩盖;但良知、正义、真相不会永远湮灭。罪恶不会自动停止。一定会有人挺身奋起。每一个不甘在黑暗中沉沦的人,每一个不愿与罪恶融为一体的人,每一个不甘被邪恶裹胁走向毁灭的人,都是千万觉醒种子载体。他们的力量和感染力万倍于鹰犬与猪狗。他们面对的是莫测的凶险,他们看上去无比孤单,但与邪恶作战,是他们洗刷耻辱,实现自我拯救,迎接新生的必由之路,与邪恶作战,是他们作为人,所能获得的最大使命与荣耀。


{保障人的生活,应保障人的所有,使人有其有,而不是剥夺人所有,使其无所有;改善人的生活,应在人有其所有之上,增益和丰富人的所有。公共权力的职责是保障人的安全和自由,保证人的选择权,保证社会事务的可协商渠道,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规则,而不是将人变成无所有或寡所有者,卡住人的喉咙,以行对人的控制。}